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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5-03658 文件编号: 浙教人〔2015〕8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5-07-1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放、取消或转移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人〔2015〕8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1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省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评定等11项行政权力,下放高校教师教学能力示范项目遴选工作行政权力,转移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合格评估等4项行政权力,具体见附件。取消、下放或转移事项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事项,今后省教育厅不再发文部署和公布相关结果。省教育厅将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权限下放到位、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做好相关事项的衔接工作,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在实施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下放、取消和转移事项目录


浙江省教育厅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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