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5年新增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浙江省2015年新增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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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试行)》(浙教师[2011]103号)等文件精神和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及教师选课工作的需要,经我省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浙江中医药大学等12家单位通过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电话:0571-88008925;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附件:浙江省2015年新增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试行)一览表
浙江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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