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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5-03147 文件编号: 浙教办基〔2015〕4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5-05-2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教育微电影和“最美浙江人”微广播剧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基〔2015〕4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推进“美丽校园”创建,省教育厅、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微电影和“最美浙江人”系列微广播剧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法治教育微电影选取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未成年人案件,以艺术化的表现形式以案释法,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影片由省人民检察院、省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研究会统一监制,每部长度约20分钟。
    “最美浙江人”系列微广播剧选取了100位具有典型意义的“最美浙江人”为创作原型,根据他们的动人事迹编剧,并邀请了一批著名表演艺术家参与演播录制。广播剧由省委宣传部、浙江广电集团联合出品,FM93交通之声负责承制,每部长度约5分钟。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至12月
    三、活动对象
    1.法治教育微电影:全省初、高中学生
    2.“最美浙江人”系列微广播剧:全省中小学生
    四、活动方式
    活动由各地教育局组织所在地区中小学通过网络下载或在线播放,以集中观看、收听和学生自主观看、收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省检察院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法治教育微电影12部(附件1)上传至浙江检察网(网址:www.zjjcy.gov.cn),以及省检察院“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全省中学生法治教育微电影专栏。
    2.省广电集团于2015年5月25日前将“最美浙江人”系列微广播剧首批50部(附件2)上传至省教育厅“教育之江”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蓝天云听”手机APP(苹果、安卓用户均可搜索下载)。
    3.各地教育部门于2015年5月底前做好所在地区的动员部署工作,将活动的意义、要求以及下载观看收听方式等传达到各学校;学校利用广播、电视、多媒体教学设备等平台在合适的时间组织学生观看收听,可以结合专题讲座、征文、演讲等活动提高教育实效性;各地检察机关、省广电集团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专业、技术层面的支持。
    各级教育部门、检察机关要把本次活动作为加强各方合作、创新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动员和落实推进,对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反映和沟通,确保顺利扎实开展。
    省教育厅联系人:朱丹,电话:0571―88008839;省检察院联系人:王晓青,电话:0571―88810310;省广电集团联系人:周志跃,电话:0571—56352909。

附件:1.法治教育微电影名单
2.“最美浙江人”系列微广播剧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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