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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5-04559 文件编号: 浙教办计〔2015〕3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5-05-1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床上用品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计〔2015〕3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床上用品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学生健康和校园稳定。根据《质检总局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质检总局 教育部 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 卫生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2〕60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床上用品采购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分解落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集团采购质量监控和采购管理等各项制度,集团采购必须符合《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配置质量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确保学生床上用品的质量。
    二、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开学前学校要有组织地将集团采购的床上用品分发到位,未经允许应拒绝企业和个人在校园内设点销售。学校应对学生自带自购床上用品的信息进行登记,并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查,发现涉嫌有质量问题的要劝导学生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合格产品。发现校园周边摊贩向学生兜售“黑心棉”的,要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有效堵塞“黑心棉”等伪劣产品流入校园的渠道。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学校要维护好新生报到期间校园的正常秩序,保证学生的利益和权益不受侵害,加强新生入学期间的宣传教育,可利用校园网络、广播站、宣传报栏等多种途径,对在校师生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黑心棉”鉴别方法及危害等方面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醒学生和家长谨慎选购床上用品,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共同抵制“黑心棉”进入校园的良好氛围。
    请各高校于每年9月30日前将《高校学生床上用品采购管理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报省教育厅计财处。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各高校学生床上用品采购供应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1.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配置质量标准(试行)
2.高校学生床上用品采购管理情况一览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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