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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5-05910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5〕12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5-05-1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3 浏览次数: 78 字体:[ ]

浙教办函〔2015〕121号

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组织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5〕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全省高校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组织方式
    由各高校落实责任部门统一组织参赛。各高校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参赛的组织和技术指导工作,并遴选优秀课件参加比赛,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二、大赛时间安排
    (一)多媒体课件。
    征集时间:2015年3月27日―9月15日
    初审时间:2015年9月16日―10月7日
    复审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26日
    决赛时间:2015年11月7日―11月9日(高职理科组、高职文科组),2015年11月21日―11月23日(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
    (二)微课。
    作品上传:2015年5月1日—9月15日
    专家评审:2015年9月16日—10月26日
    成绩公布:2015年10月27日
    三、评审标准
    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并注明主要参考资料。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四、参赛办法
    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分多媒体课件和微课两类,具体参赛办法、分组形式、报名及报送、作品形式和要求请按照《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见附件2)和《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附件3)的规定执行。有关大赛信息,请登录教育部网站或全国教师信息技术培训项目网站查询。
    五、联系方式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业务楼416室;联系人:程寅;联系电话:010―66068611、66085178、66067288;电子邮件:chengyin1981@moe.edu.cn
    省教育技术中心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教育综合大楼,邮编:310012,联系人:项小仙,联系电话:0571—88076683。

附件:1.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组织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2.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
3.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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