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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5-05909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5〕10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5-04-2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5〕10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杭州外国语学校、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浙教办技〔2014〕76号)和《关于公布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名单的通知》(浙教办技〔2015〕5号)精神和实施程序,决定开展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市级教坛新秀(或与之同层次的荣誉称号)及以上荣誉的骨干教师。
    二、工作流程
    1.组织申报与重点推荐。按照“全面发动与重点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网络申报活动,并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重点推荐学科带头人。推荐名单须于2015年5月15日前以纸质加盖公章形式上报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项目办将通过网络平台优先推送名师选择,并在调剂环节予以优先考虑。
    2.网络申报。2015年4月28日至5月17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科(专业)骨干教师使用实名账号(与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同账号)登录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yun.zjer.cn),点击“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双向选择正式开始”链接进入申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一个名师工作室申请加入。
    3.名师选择学科带头人。201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期间,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从申报骨干教师中选择学科带头人。每位名师按照要求选择不少于10位学科带头人作为本工作室培养对象。
    4.调剂与结果公布。项目办根据工作要求,将视双向选择具体情况进行调剂,并经网络公示后确定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名单。
    三、工作要求
    1.学科带头人是浙江名师网络工作室核心成员和主要培养对象。对完成培养、通过审核的学科带头人,省教育厅将在申报省级教坛新秀等相关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请各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申报与推荐工作,并重点组织推荐对象及时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2.教师申报时需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相关的职称证书与荣誉证书照片。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确认将进行通报批评。
    3.省“双名工程”学员参加申报的,不占各地申报名额。
    四、其他事项
    1.每位申报对象只能选择一个名师工作室。申报操作步骤请登录浙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yun.zjer.cn)点击“名师网络工作室”进入工作室广场,查看“使用指南”中的帮助微视频及使用手册。
    2.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培养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电子版可从“省名师网络工作室的广场公告”栏目中下载)。
    3.项目办联系人:沈清,联系电话:0571―89775187,电子邮箱:373080407@qq.com,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1215室,邮编:310012。

附件:1.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推荐名单
3.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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