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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5-06017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15〕38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5-03-0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发布雨雪天气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函〔2015〕3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2015年3月4日夜里到3月5日杭州、湖州、绍兴、嘉兴地区及宁波西部地区有雨夹雪或雪,部分有中到大雪,山区有较明显积雪。当前正值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或学生返校之际,为有效防范雨雪冰冻天气下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省教育厅向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发布防范雨雪天气预警,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尽早对教育教学计划、师生出行等作出合理安排。要根据往年抗击雨雪天气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学校应对突发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预案,并准备好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地各校要结合开学校园安全检查,加强对校园内各类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防止雨雪对校舍安全造成危害。对排查出的隐患,须及时处理。要注意及时清除校园内抗压能力较差的建筑、简易工棚等的积雪,防范因积雪导致的安全事故。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及监管职责,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车辆行驶前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检修制度,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并注意不良天气下的行车安全。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需停止校车运行的,要及时告知家长妥善做好学生上下学出行安排。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校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学生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寄宿制学校要尽可能24小时供应热水,并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目前正值高校学生返校报到之际,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尽可能避开雨雪冰冻天气,妥善做好出行安排。

    三、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和校园值班制度,如遇恶劣天气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并保证1名学校领导在岗带班。同时要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信息。如降雪致冰雪灾害情况严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当地政府同意,决定停课、调课或组织师生转移,同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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