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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5-0645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5-12-1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本科院校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及时监测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总结交流各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4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度普通本科院校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质量报告是对高等学校上一自然年度教育教学状况的全面总结,也是高等学校办学状况向社会的全面展示。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在全面反映情况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着重阐述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展现学校的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要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向社会公众展现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状况,并据此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应注重反映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资源使用效率的情况。

二、主要内容

质量报告应紧紧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核心,既要反映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共性,又要充分反映各高校自身的优势与特色,展现学校在本科教学尤其是学生转专业、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及课堂教学创新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质量报告在撰写格式上不做严格的统一要求,内容要详略得当,字数一般不超过1.5万字。质量报告的内容组成、格式要求与支撑基础数据要求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请各高校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本校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支持数据附表的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一式2份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发送电子版至zhouq@zjedu.gov.cn。同时,各校应在本校门户网站首页及时发布本校质量报告。

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报送的材料编制和发布《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并视教育部要求统筹安排向社会公布各校质量报告。

联系人:周琼,联系电话:0571-88008975,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高教处2104室,邮政编码:310014。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2.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及总表(门户网下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度本科教学

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各普通高等学校应根据各自地域、不同类型学校的办学特点,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面向公众读者撰写质量年度报告,全面展示本科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要求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四)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五)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学生转专业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六)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七)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格式要求

(一)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二)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三)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四)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五)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六)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七)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支撑数据目录及总表

 

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2.教师数量及结构(结构包括:职称、学历、学位、年龄等,并计算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和具有副高以上职务教师占比)

3.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及各学科门类专业分布情况、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4.当年各本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实际报到率

5.生师比

6.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7.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8.生均图书

9.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10.生均教学行政用房

其中生均实验室面积

11.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12.本科专项教学经费(自然年度内学校立项用于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专项经费总额)

13.生均本科实验经费(自然年度内学校用于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生均值)

14.生均本科实习经费(自然年度内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生均值)

15.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学年度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具有独立课程代码的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一门)及总门次(指当年开设课程累计次数的总和)

16.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可按学科门类)

17.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可按学科门类)

18.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

19.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由教授授课,计为1,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计算)

20.教学班额情况(分别按30人以下、30—60人、60—90人及90人以上统计。可分别按基础课、专业课统计。其中,学校教学班级总数应与课程门次数一致)

21.本科生中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比例

22.应届本科生毕业率

23.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

24.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

25.各本科专业就业率

26.学生转专业人数比例(当学年本科生转专业总人数/在校本科生总数,并说明转出和转入学生数最多的专业)

27.具有3个月以上国(境)外培训进修经历的教师数量及比例

28.校外实习基地数

29.经批准的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项目数及在籍学生数

30.体质测试达标率

31.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3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33.其它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数据

 

注:

1.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

2.第11项数据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是指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3.第31、32两项数据本次可视本校此项工作基础酌情公布。

4.除公布当年数据外,可结合实际情况公布与往年相比较的变化幅度。

5.除特殊说明外,财务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教学及相关信息按学年度统计,与高基报表统计口径相一致。

6.以上支持数据项除在质量报告中有所体现外,请学校按照样表用EXCEL表单独附表。

7.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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