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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5-02677 文件编号: 浙教办高教〔2015〕101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5-12-1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十二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高教〔2015〕101号

各本科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7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73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现确定浙江大学光电信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等41个实验教学中心(见附件)为“十二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各示范中心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建设思路,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创新实验教学模式,更新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附件:“十二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第二批)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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