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5-0044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5-10-3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2015年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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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教育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促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2.制定全省教育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高等学校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配合省委统战部做好高校统战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稳定工作。 4.负责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中等及以下教育发展水平、质量和结构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省编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统筹指导全省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归口管理全省学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高等教育评估。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8.负责全省教师工作,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学校编制、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 9.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0.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高新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指导高等学校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等发展建设。 11.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12.统筹管理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出国留学人员和来华教学、留学人员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负责汉语言国际推广和国际教育展览审批工作。 13.负责管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省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 14.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统筹规划全省学位工作;承担省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15.指导厅主管的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 16.指导全省校办产业、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17.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万里学院、宁波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嘉兴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计量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树人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等22所高校预算,杭州外国语学校、浙江省盲人学校等2所中学预算,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教研室、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发展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省教育评估院等6家厅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二、浙江省教育厅31家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教育厅31家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收入预算317145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24304.08万元,占19.69%;专户资金445430.44万元,占14.04%;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500023.19万元,占15.7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9623.8万元,占1.25%;其他收入584723.72万元,占18.4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777.20万元,占0.28%;上年结转收入968571.98万元,占30.54%。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教育厅31家部门预算单位2015年支出预算2445522.5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2337717.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1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8614.67万元,农林水支出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33.8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13126.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53838.88万元,项目支出1038190.4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088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4726.9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4759.50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725931.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31家单位的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2160.3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在人员、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2081.0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厅本级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教育现代化建设、大学生就业等项目支出。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安排1999.52万元,主要用于杭州外国语学校开展高中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安排484111.23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大学等20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开展高等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安排8629.84万元,主要用于省教育考试院等8家单位开展除高等教育、高中教育等以外的其他教育支出。 6.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安排9630.35万元,主要用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7.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安排164.80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和省教科院开展中职学生资助和教学科研活动所需的各项支出。 8.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安排3559.27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广播电视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9.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安排1123.28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盲人学校和省教育厅教研室开展特殊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 10.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安排51766万元,主要用于高等教育重点学科和专业、精品课程、重点教材、示范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以及职业教育、义务教育教师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11.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安排150万元,用于省功勋教师专项奖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952.1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安排56.5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医疗经费的支出。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30336.58万元,主要用于除教育厅机关以外30家部门预算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医疗经费的支出。 15.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安排252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大学承担的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省卫生管理高级研修班等项目的各项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安排24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农林大学承担的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的各项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安排80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大学和浙江农林大学承担的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的各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26201.08万元,主要用于31家部门预算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1024.08万元,主要用于31家部门预算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四)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49.02万元,比上年增长17.1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教师、职工、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国外教育考察、教育科研国际交流与合作、师资进修与培训、孔子学院及学生互派交流等活动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25.05万元,比上年下降0.37%。主要用于接待港澳台及华侨考察团和外国留学生及外国考察团、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督查、省内兄弟单位交流、各类教学和科研业务活动和各类项目评审、评选及验收专家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70.09万元,比上年数下降0.1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370.09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用反映各部门举办高级中学教育的支出和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 1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和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 1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5.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6.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高等职业教育、职业高中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和技校教育以外的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7.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18.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9.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支出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20.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各类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2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 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除用于药品事务、化妆品事务、医疗器械事务、食品安全事务等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浙江省教育厅 201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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