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5-03640 | 文件编号: 浙教高教〔2015〕5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5-01-21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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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高教〔2015〕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拓宽终身学习通道,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分银行由省教育厅主管,以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宗旨,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管理。学分银行的具体运行委托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为保证学分银行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省教育厅将成立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学分银行建设方案和规划,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对学分银行建设及日常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委员会下设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学分银行实体运行及各项业务开展,管理中心设在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制定学分银行建设方案和规划,应从教育系统开始,从登记入手,分步推动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要密切与各高等学校等办学机构的合作,加强学分银行的研究与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学习型社会建设。 各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积极参与学分银行建设。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可依托当地电大建设学分银行分中心,并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人员和设施保障,确保分中心的正常运行。 学分银行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关单位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推进学分银行建设。 浙江省教育厅 2015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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