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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4-05818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4〕28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4-08-15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权力清单比对规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5 浏览次数: 48 字体:[ ]

浙教电传〔2014〕289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根据省编委《关于做好权力清单比对规范工作的通知》(浙编〔2014〕48号)精神,为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权力清单比对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育局要根据浙编〔2014〕48号文件以及当地编制部门的要求,抓紧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规范工作。在规范中,要与省教育厅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进行比对,做到归类合理,名称统一,依据清晰,主题明确,运行规范,格式标准。
    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要根据当地编制部门的时间要求,做好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并按照与省教育厅一致的行政权力、承接省教育厅下放的行政权力和本地区设置的行政权力进行分类,分别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形式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陈钦林,联系电话:0571―88008935,电子邮箱:qlchen6286@sina.com.cn)。上报材料包括:关于上报行政权力清单的报告;与省教育厅一致的行政权力清单;承接省教育厅下放的行政权力清单;新设置的行政权力清单。
    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县(市、区)教育局权力清单比对规范工作的指导,所属县(市、区)比对规范后的权力清单分县(市、区)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省教育厅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已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如发现省教育厅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中有遗漏或其他差错,请及时反馈,省教育厅将根据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并报省编委办审核。
    做好权力清单比对规范工作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形成教育系统标准统一、表述准确、要素完整的权力清单的需要。各地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在当地编制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比对工作。

 

附件:1.与省教育厅一致的行政权力清单
2.承接省教育厅下放的行政权力清单
3.新设置的行政权力清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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