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外〔2014〕6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保障师生境外安全,维护师生切身利益,确保中小学学生境外研学旅行活动规范有序,最近教育部制定发布了《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应抓紧组织学习《指南》,并结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外监〔2012〕26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指南》的各项要求。 二、各地、各学校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从境外研学旅行的方案制定到活动项目安排落实,一一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为确保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商业性学生境外研学旅行活动。 三、学生境外研学旅行活动应具有实质性学习内容,事先明确教学主题和教学内容,突出“寓学于游”,杜绝“只游不学”“走马观花”等现象。 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指导、监管,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和相关学校、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各地在执行《指南》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附件: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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