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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4-03116 文件编号: 浙教办基〔2014〕4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4-06-26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和做好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6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基〔2014〕4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新华书店: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文件精神,根据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组织教辅材料样书评议意见,省教育厅编制了《浙江省2014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现予以公布。本《推荐目录》中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寒暑假作业,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用书,高中同步练习类用书,高考考试辅导类用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用书。《推荐目录》供2014学年(含春、秋两学期)选用教辅材料使用。
    现就做好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推荐目录》经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组织评议、公示后确定。附件《征订目录》中暂为估价,定价将在省物价局按国家规定核价后另行发布。
    二、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新闻出版部门、物价部门、纠风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委托各设区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省评议公告的《推荐目录》中,严格按照高中各年级“一科一辅”,小学3―6年级、初中和高中各年级一种综合性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一套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的要求向学生推荐使用,不得向小学、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推荐暑假作业。各设区市也可将教辅材料选择权下放,由县(市、区)或学校根据上述要求选择适用的教辅材料。各设区市教辅材料推荐结果要报省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从《推荐目录》中选择1套推荐给学生,并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工作,不得从中牟利。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材料或其他学习材料等。
    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要求,承担各省评议公告教辅材料发行的单位,应具备教材发行资质。因此,本《推荐目录》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由浙江省唯一具备教材发行资质的新华书店负责发行。
    五、各地新华书店应认真做好《推荐目录》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工作,切实树立为教育事业服务、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转变经营观念,提高服务质量。
    六、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推荐目录》,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在开学后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前往各地学校抽查、听取意见。对于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请各学校务必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有关教辅材料征订数据报送给当地新华书店。


附件:1.浙江省2014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2.浙江省2014年秋季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目录
3.浙江省2014年秋季初中教辅教材征订目录
4.浙江省2014年秋季高中教辅材料征订目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出版总社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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