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基金〔2014〕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人民教育基金会: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持续推进我省基础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加快实现浙江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第二十五届“春蚕奖”和第二十三届“绿叶奖”评选工作,并在2014年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第二十五届“春蚕奖”评选范围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包括在教学、管理和服务育人中涌现出来的各类优秀人员。 省第二十三届“绿叶奖”评选范围为:市、县(市、区)、乡镇领导及教育系统以外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春蚕奖”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以人为本,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三)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坚决抵制有偿补课。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赞誉,能在本地区起到模范作用。 (四)对从事管理和服务岗位的人员,应在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中,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较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水平。 (五)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五年以上。 (六)推荐人选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或全职支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中心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 三、“绿叶奖”评选条件 (一)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 (二)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县达标和教育现代化县建设中成绩突出,或在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并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教育经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四、评选名额 省第二十五届“春蚕奖”共评选300名左右。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省第二十三届“绿叶奖”共评选100名左右。“绿叶奖”原则上各县(市、区)推荐1名县以下领导(不含县级)或社会人士;各设区市推荐一名市级或县级领导。 五、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尤其要向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山区、海岛、农村等地学校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一线教师倾斜。各地在推荐人选时,要考虑农村、职教、幼教、特教学校人选的比例,原则上其所占比例不低于这类学校教师占当地教师总数的比例。农村教师推荐人选应不低于推荐人数的50%。推荐名额在10名及以上的市至少推荐1名民办学校教师。 为更好地保证推荐人选的结构比例,各市除按规定推荐名额外,另外推荐1名农村一线教师作备选人选。 (二)要充分发挥“春蚕奖”评选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各地要将“春蚕奖”评选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充分发挥评选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同等条件下,各中小学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普通高中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且承担开发和开设选修课程业绩突出的教师,中职学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且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业绩突出的教师,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且从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包括城镇薄弱学校的教师。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确保评选质量。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前必须在学校和教育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觉接受监督,增加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平公正,真正发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导向作用。 六、材料上报要求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市务必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厅人事处。联系人:袁沉,联系电话:0571―88008938。报送的材料包括: 1.《第二十五届“春蚕奖”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1份及电子稿; 2.《第二十三届“绿叶奖”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1份及电子稿; 3.《省第二十五届“春蚕奖”和第二十三届“绿叶奖”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及电子稿。 上述材料提供电子稿可附U盘或发送E-mail:724433484@qq.com。 附件:1.第二十五届“春蚕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二十五届“春蚕奖”申报表 3.第二十三届“绿叶奖”申报表 4.省第二十五届“春蚕奖”和第二十三届“绿叶奖”推荐人员汇总表
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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