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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4-06004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4〕16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4-05-0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减灾委关于做好2014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4〕16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减灾委的通知要求,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认真做好防灾知识宣传普及、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并于2014年5月12日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共同组织开展“全省万校师生应急避险大演练”活动,做到不漏一校,人人参与。各地各校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订演练方案,科学安排演练内容和程序,严密做好演练活动过程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演练活动安全有效。
    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的《指南》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至少做到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逐步缩短演练时间,争取早日达到中学生2分钟以内、小学生3分钟以内完成演练的目标。
    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要及时对本地本校在防灾减灾日期间开展“全省万校师生应急避险大演练”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总和总结,并填写统计汇总表(见附件1)后,于2014年5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管理处。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8008696;电子邮箱:jyt88008835@163.com


附件:1.全省万校师生应急避险大演练统计表
2.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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