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4〕181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激发中职学生创新精神与创造活力,提升中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1.小发明小创造竞赛。具有专业性,能解决企业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点,学生自行设计、自行创作、自行制作的作品,特别是在生产工艺革新、工业设计和制造领域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前瞻性的作品。 2.创业计划竞赛。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的创业计划,包括创办企业、创办项目、电子商务等创业方案。 3.创意设计竞赛。学生创作的工业设计、服务创意设计等平面广告和动漫短片。 二、参赛对象与方式 2013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大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参赛作品必须是申报日前学生已完成的创新创业作品或方案,以团队形式参赛的,可以跨专业组队。 三、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方案要充分体现职业学校的原创性、职业性、专业性,以专业实践技能为基础,鼓励各专业之间的交叉和融合,鼓励教师辅导和团队协作。已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2.比赛以设区市和义乌市为单位,在举行选拔赛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统一组织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3.小发明小创造需提交阐明作品构思、原理、特点等的简要文字说明及作品照片一式10份,初评不送作品实物;创业计划需提交文字方案一式10份。为便于评审,申报材料以作品为单位分别单独制作,并同时报电子稿1份。申报作品均需填写《浙江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见附件2)。 四、比赛组织及奖励、评审办法 大赛设立组委会,按照工作要求协调监督大赛的各项筹备和比赛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按参赛作品的10%、20%、30%确定),通过评审产生。 评审分初评和答辩2个阶段。初评将评出一等奖入围作品、二等奖作品和三等奖作品。对一等奖入围作品组织专家答辩,通过答辩者为一等奖,未通过者转为二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作品不参加答辩。 五、其他 本次比赛由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承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活动,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协调,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各地申报作品的期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设区市和义乌市统一将申报材料寄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联系人:庞志康,联系电话:0571―88825037,电子邮箱:zjjkypzk@163.com)。 附件:1.浙江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3.浙江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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