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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4-06005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4〕18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4-05-2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4〕18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21号),对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提出了任务,明确了要求。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
    各地教育部门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指导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要根据教育部要求扎实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提高遇险自救、互救的技能,特别是加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和监护。近期务必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含在园幼儿)家长手中,要求家长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从6月10日起,如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要求在上报事故信息的同时附上家长签字回执单的扫描件。
    二、认真传达会议精神,积极探索防溺水工作新举措
    2014年5月9日,省教育厅在嘉兴海宁市召开了全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现场会,对我省下阶段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设区市教育局近期要通过多种途径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地要在继续加强学生常规安全教育、强化隐患水域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向学生提供安全的嬉水、游泳场所,满足孩子们嬉水、亲水的天性,同时传授游泳技能,强身健体,提高学生生存能力。要在指导学校根据以往经验继续抓好常规工作外,积极争取教育系统以外的资源和力量,创新工作举措,合力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安委会的要求,今年省教育厅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内容为针对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各地要联动开展本地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创新体系试点,在6月中旬前形成本地区试点或建设方案,10月前做好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的总结推广工作,并将相关工作材料于11月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校安处。
    三、认真分析安全形势,因地制宜做好防溺水工作
    我省地域差异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平衡,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学生溺水事故的案例,掌握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规律,找准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地域,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从对过去两年全省发生的中小学生与在园幼儿溺水死亡事故分析来看,小学2―4年级的男生,尤其是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发生溺水事故的高危群体。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段看,主要有两个高发时段:一是春夏相交的五月中下旬,天气突然变热时;二是暑假期间,学生思想上放松、监管上出现盲点时。从时间点看,主要集中在下午2时至3时。各地要加强对本地本校防溺水形势的分析研判,围绕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确定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认真调查摸底,扎实做好“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
    家长监护职责的落实,是减少学生溺水死亡的关键之一。为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我省自2012年起,以防溺水为重点,部署开展了“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去年省教育厅在日常督查以及对部分学生溺水事故进行倒查时发现,部分学校“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流于形式,没有深入学生家庭或当面提醒家长注意学生暑期安全,也没有留下家访档案。今年各地要认真完善“中小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早部署,明确要求,发动教师在暑期放假前后进村入户指导家长加强子女安全教育管理,家访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全省中小学校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13号)要求,逐班排查,建立留守儿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名册,做到不遗漏一个学生。要深入走访,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向他们发放防溺水等方面的宣传材料,注重用身边的惨痛教训对学生和家长进行警示教育,家访内容以防溺水教育为主,同时兼顾交通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等,并摸清学生上下学途中的水情特点,提请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监管,提高家访实效性。要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带队,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活动,并建立健全校内考核激励机制,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宣传材料发放后、走访宣教结束时应请家长签字确认,回执单统一交学校保存,并建立“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档案。
    此项工作继续列入2014年全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省教育厅今年将加大对各地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检查将覆盖所有市、县(市、区),重点检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较多的中小学校。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以及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倒查发现没有开展教师家访活动的予以通报批评。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7月10日前将本市所辖各县(市、区)学校的走访情况汇总统计后报省教育厅校安处(统计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表格样式见附件)。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开展抽查。
    五、加强联动、落实责任,增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力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宣传、综治、水利、新居民事务管理、妇联、团委、少工委、关工委等单位,按照2012年下发的《关于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防范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及专项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动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今年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将防溺水工作列入对各地的工作考核,以督促基层乡镇(街道)落实监管职责,加大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力度。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综治部门的沟通协商,研究符合本地实际的可行方案,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乡镇(街道)”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在防范学生溺水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继续会同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积极开办“假日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平安自护营、农村(社区)青少年俱乐部等,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的情况发生。
    各地各校在开展防溺水工作及教师家访活动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及典型事例请及时上报。联系人:曹建国,联系电话:0571―88008696,电子邮箱:jyt88008835@163.com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附件:“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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