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基〔2014〕2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增加普通高中教育的选择性,建立在共同基础上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育人模式,是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教育,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核心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浙教基〔2012〕81号)要求,经研究,先确定16所普通高中学校作为实施必修课走班教学试点学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杭州二中、杭州绿城育华学校、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鄞州中学、温州中学、永嘉中学、嘉兴一中、湖州二中、上虞春晖中学、浙师大附中、义乌中学、衢州二中、天台中学、缙云中学、青田中学、南海实验高中。 试点学校要围绕必修课程的选课走班,在学科分层、学生选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条件保障等改革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于2014年3月底前上报试点工作方案及试点成果考核指标,努力探索适合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必修课走班教学的方式和规律,为我省各类普通高中的必修课走班教学提供范例。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教处陈熙熙,联系电话:0571―88008826,电子邮箱:184803229@qq.com。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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