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工委〔2014〕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校党委: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4〕7号),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我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重点聚焦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各项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为人民办教育、为师生服务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进一步强化。 二是师德师风和行风进一步改善。自觉践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培养和树立远大教育理想,提振队伍精气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密切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全系统进一步形成攻坚克难、爱岗敬业、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三是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准确把握师生群众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基层破难题,贴近群众忧民生,努力为师生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师德师风不纯、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违规补课、有偿家教、滥发教辅材料谋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群众对各级各类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是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围绕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增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制度,进一步增强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五是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推进。紧紧围绕“改革、公平、质量”,坚定改革决心,落实改革责任,敢于涉险滩,勇于破藩篱,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在深化课程改革、创新课堂教学、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进评价监测内容和方法、推进教师有序交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原则和方法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高,任务重,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应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更加强化问题导向,更加注重严格要求,更加注重衔接带动,更加注重分类指导,致力于学习教育要“深”,听取意见要“诚”,查摆问题要“准”,开展批评要“严”,整改落实要“真”,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坚持把认真精神贯穿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切实做到真学、真信、真用,真听意见,听真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发扬整风精神,多形式查找剖析个人、班子、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个人的问题,个人制订整改意见,是集体的问题,集体制订整改意见,注重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切实取得活动实效。 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活动各环节和工作各方面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抓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等,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查问题,通过基层走亲连心、蹲点调研、进课堂进学生公寓,深刻检查剖析,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做整改,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不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突出群众满意和问题导向,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作为活动首要任务,以师生群众呼声作为活动第一信号,以推进中心工作作为活动重要标准,从活动一开始就抓整改,特别是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师生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与集中整改相结合,确保整改成效让师生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坚持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畅通渠道、广开言路,邀请广大师生群众积极参与,做到活动开展情况让师生群众及时知晓,征求意见请师生群众广泛参与,查找问题由师生群众客观评判,整改落实由师生群众监督。注重邀请教师、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以及“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参与活动相关环节。 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全面开展“学、清、立、改、停”活动,对单位、学校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研究提出“废、改、立”清单,及时废止不合宜的制度、修订完善不相适应的制度、抓紧制定缺失缺位的制度,尤其是要注重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完善落实,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重点和载体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反对“四风”。要着力解决单位和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关系师生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到最基层、取得真实效。 重点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解决政绩观、教育理念、行政审批和管理以及机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要重点解决办学理念、办学思路、规范办学、内部管理以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解决文山会海、急功近利、工作执行力不够、不敢担当、疏于联系群众、办事讲排场以及享乐奢侈等问题。党员教师要重点解决精力不集中、师德师风要求不高、职业倦怠等方面的问题。 切实解决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一是突出师德师风。以增强教书育人意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广泛宣传先进教师典型,严肃处置有偿家教、侵犯学生权益、学术造假等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教育、考核、监督制度。二是突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落实“六个严格、六项制度”减负要求,取消小学3年级及以下年级各种形式的统测活动,严格控制小学其他年级及中学学生统测次数和学生参与比重,严禁双休日和节假日违规补课行为,全面实行责任督学在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切实做到“小升初”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文化性考试。三是突出提振队伍精气神。切实解决职业倦怠、作风不实、慵懒疲沓、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提能增效。四是突出阳光教育。巩固和扩大阳光教育成果,重点落实阳光招生、阳光科研、阳光采购、阳光食堂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省市县三级联动全面建立内审制度,规范各类办学行为,进一步巩固择校乱收费治理成果。五是突出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相关要求和委厅“24条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经常性开展明查暗访、自查自纠,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腐败行为,促进干部教师廉洁自律、弘扬正气。 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三服务”工作体系。健全服务网络,为师生群众创设发展平台,全面提升基层组织服务师生和群众的水平。二是开展“四进三联系”走亲连心活动。结合落实干部教师进课堂进学生公寓制度,校级领导干部要进教室、进教研室(教研组、年级组)、进教师办公室、进学生寝室,听取意见,沟通感情,帮助解决问题。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校际间结对互助、对口支援及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形式,深化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开展“送教下乡”服务活动,通过名师结对、教师互派等形式,帮扶农村、薄弱学校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高职高专院校、中职学校要主动对接地方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支撑等方面提供帮扶,为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深化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开展“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四季主题活动。开展“携手夕阳红”活动,以青年党团员为主体,与本单位的“空巢”、高龄、体弱多病等老同志进行结对帮扶,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四是开展重点实事项目承诺活动。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共同办好提高公办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园饮水质量提升工程、为农村中小学更新配备计算机教室、改善高校学生公寓环境条件等2014年为民实事工作。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年度工作,在听民声、察民情,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致力于解民忧、惠民生,排出一批重点项目,对社会各界作出公开承诺,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 四、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1.加强行业指导。根据中央、省委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条条指导作用,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精心指导好本地教育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对系统内存在的问题,要心中有数、提前研判,上下联动搞好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校要及时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小学校党员校长、党组织书记分设的,要实行书记、校长双组长负责制。 2.加强督导交流。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指导,可通过建立领导联系点、派驻督导组等,确保每所学校都受到相应的督促指导。要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重点环节的督促,适时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和“回头看”等,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偏、不空、不走过场。要通过召开工作例会、片区推进会等形式加强活动经验做法交流,推动面上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校园网、宣传橱窗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本系统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党员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重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浙江教育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将设立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切实做好各地各校经验做法的总结宣传推广工作。 4.加强活动统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是推动中心工作。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改作风、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教育改革、做好2014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基层打基础、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强大动力。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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