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4-0166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4-12-26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全省高校文化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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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文化校园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在高校申报、初步筛选的基础上,经有关专家、高校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评审,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审核同意,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嘉兴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高校拟作为全省高校文化校园建设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4日。 如对公示高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委教育工委宣传教育处联系,联系方式:0571-88008956,电子邮箱:88008956@163.com。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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