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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4-0583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4-10-31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教育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2014年全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现就开展教育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培训通过“浙江教育法治网” (http://jyzf.zjlll.cn)以网络培训的形式进行,有关教育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范围、模拟题库等均加载在网站上。各地拟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教育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学员,可上网进行自学和自测。
    二、培训和考试对象
    凡承担教育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务人员,均需参加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之后,凭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当地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申领行政执法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持证上岗。
    今年,省政府法制办重申了参加申领行政执法资格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人员的条件,明确不允许混编混岗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地向已报名参加教育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人员说明。
    为了普及教育法律法规,省教育厅把这次教育法律专业知识培训作为一项普法活动,因此仍鼓励混编混岗人员参加培训,也允许参加教育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但考试成绩不作为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依据。
    请各地按照上述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明确参加考试的人员信息,于2014年11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箱:598345451@qq.com。
    三、考试形式:计算机考试。
    四、考试时间、地点:2014年11月29日(星期六)下午2:30―4:00,考试地点根据具体报考情况另行通知。待报考确认时间截止后,省教育厅将在“浙江教育法治网”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及考试地点,并短信通知考生。
    五、考生注意事项
    1.注册登录。请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14年11月20日前在“浙江教育法治网”注册登录、确认参考,并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接收相关考务消息。注册账号即为正式考试时登录账号。
    2.网上练习。本次考试练习题库已公布在网站,考生注册登录后可以练习和自测。培训手册可从“浙江教育法治网”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3.参加考试。请考生于2014年11月29日下午2:00前携带身份证或工作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统筹负责,省教育厅负责巡查。
    4.证书发放。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由省教育厅颁发教育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六、考试纪律要求
    本次考试的考场纪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于有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将相关考生信息抄送其所在单位。
    未尽事宜,可联系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杨衡,电话:0571―88008948;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李彪,电话:18157137781;平台技术支持人员:包伶俐,电话:0571―89913027,18157137619。
附件:报名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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