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3〕84号)及《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办法(试行)》,决定组织浙江省2015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种类及范围 1. 初中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是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 2.普通高中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是学业水平考试、高考考试辅导类。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两个种类,一类是2014级学生使用,包括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一类是2013、2012级学生使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二、送评单位资质及送评要求 1. 取得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社。 2. 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并熟悉相关教材。 3.教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课程标准,与教材的版本一致,符合教材的总体构思,符合教辅材料编写的各项规范要求。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还应符合《浙江省普通高中各科教学指导纲要》的要求。 4.每个出版社送评的初中、高中考试辅导类的教辅每学科1册,学业水平可以分两个种类送评。不得按地区或按原教材版本分册,也不得按一轮、二轮、三轮复习分册等。 三、材料提交 送评单位须一次性提交以下申请及资质证明材料: 1.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见附件1)。 2.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目录(见附件2)。 3.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和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教辅材料出版单位出版教辅材料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5.教辅材料准予出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 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 提交办法:附件2《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目录》以Excel电子表形式提交,请发送至:601752537@qq.com其他均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均要求通过快递邮寄方式提交,一律不接受现场报送。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邮编310014。联系人:陈熙熙,联系电话:0571-88008826。 提交申请材料及资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0-15日,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或逾期递交的,均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教辅评议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 2.申请材料及资质证明材料审查通过后,再次发布公告明确教辅材料送审目录,样书提交时间、地点和方式。 3.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的政策法规,廉洁自律。对违反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 2.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目录 3.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样例)
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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