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师函[2014]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师[2013]15号)精神,2012年度省教师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立项18个和一般项目立项60个(立项表附后),并同时给重点项目下达了资助经费等。目前绝大部分项目已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定的研究任务,为确保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研究质量,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现就2012年度省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均应按要求填写《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具体有:基本情况、总结报告、最终成果简介(与成果相关的材料可另附)、成果形式展示、成果鉴定结论、经费使用情况、单位审核意见等。 二、成果鉴定可采取通信书面鉴定或召开鉴定会等形式进行,其中重点项目必须进行成果鉴定,一般项目是否进行成果鉴定自行决定。成果鉴定与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进行,专家鉴定组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3至5人组成,其中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对按要求按时结题的项目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将通过发文形式予以确认。 三、极个别尚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要说明原因,按要求填写《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未结题情况报告书》(见附件2),对于重点项目还需说明经费使用情况。此类项目的结题今后将不再发文确认,此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下一期省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四、各单位要统一填写《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汇集《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和《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未结题情况报告书》,以上材料电子版和书面版1份,请于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侯俊萍,周晓英;电话:0571――88008983,88008925;电子邮箱:jysf1916 @163.com)。所需表格可在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文件栏目中下载。 希望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对2012年度省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确保各项目的如期完成和顺利验收。 此外,根据我省行政部门简政放权的精神,今后省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及结题工作,将由省中小学师干训中心等业务部门牵头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2、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未结题情况报告书 3、浙江省2012年度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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