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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4-02367 文件编号: 浙教人〔2013〕137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4-01-0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放非公募教育基金会监督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人〔2013〕137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精神,进一步完善非公募教育基金会的管理体制,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浙民民〔2013〕151号)精神,经商省民政厅同意,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向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下放非公募教育基金会的监督管理权限。
    请你们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浙民民〔2013〕151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好非公募教育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附件: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浙民民〔2013〕151号)


浙江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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