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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4-0600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4-01-26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室关于推荐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教案及优秀宣传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4〕2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生动性及多样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开展推荐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案及优秀宣传作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案,其表现形式包括主题班会策划方案文稿、可供主题班会使用的演示文稿(PPT)、对主题班会举行过程的录像视频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优秀宣传作品,其表现形式包括漫画、动漫、歌曲、小品、舞蹈、诗歌、对联、绕口令及其他形式。
    (三)教案、课件及宣传作品要突出“认识火灾、学会逃生”这一主题,重点围绕火灾危险性、火灾报警、日常防火常识、火灾应急逃生自救以及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颁发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作为创作主要内容。
    (四)在去年征集基础上,各地可继续推荐报送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的主题班会教案和宣传作品。
    二、推荐标准
    (一)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及在园幼儿,须注意教案和作品应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加以设计。
    (二)趣味性。推荐的教案和作品要防止简单刻板的说教式教育,应通过生动的形象、活泼的设计、快乐的互动等增加安全教育的趣味性,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寓教于乐。
    (三)科学性。推荐的教案和宣传作品应传授和宣传科学实用的安全知识,有助于增强学生在遇到火灾事故时自救互救技能。
    (四)有效性。主题班会和宣传作品要富有感染力,易于被学生接受和喜爱,能起到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的效果。
    三、格式要求
    推荐的教案和宣传作品要通过WORD文档、PPT文件、图片及视频等形式来体现。其中图片须为JPG格式,单张图片像素不低于2MB;视频为MP4、MPG、AVI、RM、WMV、FLV、SWF等格式,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容量控制在500MB以内。
    四、其他事项
    (一)各级教育、公安部门要把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案及宣传作品创作推荐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师生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过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力争在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上取得实效。各级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广泛动员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学生参与活动,尤其是要发动全国和省级消防示范学校、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的教师积极参与,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针对性,掀起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新一轮高潮。各级公安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对宣传教育作品的科学性、有效性进行指导,或共同参与作品创作、参与主题班会授课,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教育设施和消防教育资料,为主题班会实施及宣传作品创作提供便利和支持。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安局在组织本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推荐3―6个优秀教案和5―10个优秀宣传作品,于2014年4月11日前报至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管理处,联系人:曹建国(联系电话:0571―88008696,邮编:310014)。
    (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教案与宣传作品进行遴选,优秀的上传至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浙江省教育资源网等供全省学校与幼儿园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中免费下载使用;由省教研室组织举办安全教育优秀课例现场展示活动,组织全省教师代表进行观摩;将部分宣传作品制作成海报,供全省学校在校园内外免费张贴。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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