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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3-05635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3〕357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09-0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3〕357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18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各地教育局从所辖中职学校遴选推荐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高职院校根据实际情况,每校推荐1个先进单位或1名先进个人。
    二、推荐程序
    各地各校按照上述规定的推荐名额和范围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省里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差额产生我省的申报单位和个人,统一推荐上报教育部。
    三、时间安排
    各地各校须在9月6日前将推荐名单、申报表和典型事迹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稿形式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各地的评选工作请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联系人:林秀峰,联系电话:0571―88008681,电子邮箱:linxf200908@hotmail.com。高职院校的评选工作请于省教育厅高科处联系,联系人:雷炜,联系电话:0571―88008820,电子邮箱:zjlw2010@sina.com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通过评选,认真总结先进典型,促进我省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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