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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3-05637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3〕38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09-1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色项目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3〕384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浙教办职成〔2013〕40号)要求,现就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色项目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
    2013年确定CAXA制造工程师应用、物流配运作业、动漫手绘与场景绘制、植物修剪、电子电路安装与测试、工程算量等6个课改项目进行我省首次省级特色项目技能大赛。
    二、大赛项目设计与组织原则
    1.公平原则。公平、公正组织、筹备赛项各个环节。通过公布技术文件、合理设计竞赛规则、程序、标准,公开执行过程,严格命题、裁判回避等制度措施,保证比赛公平。
    2.开放原则。开放设计赛项。统筹设计、一体化安排比赛、展示和体验环节的内容和场地;在保证公平和不干扰选手比赛的前提下尽量开放赛场。
    3.教产学相结合原则。比赛内容围绕我省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情况,特别是课改实施后的课堂教学情况,按照大赛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群布局相吻合,与“教师课堂教什么,学生课堂学什么,学生竞赛比什么”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企业岗位要求和职业标准设计赛项、研制赛题,组织裁判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
    三、大赛标准
    各专业大赛的比赛通知和技术文件将陆续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zjedu.gov.cn)和省教育科学研究网(www.zjedusri.com.cn)公布,不再另行下发,请各地、各有关学校及时关注。
    四、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比赛项目的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和30%。
    五、大赛组织构架与职能分工
    大赛由省教育厅举办,成立大赛组委会,按照工作要求协调监督大赛的各项筹备和比赛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有关职业院校具体承办相关专业类别及项目的比赛。具体分工如下:
    1.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总策划、总协调,确定比赛项目,下发大赛通知,公布大赛结果,制定大赛裁判与仲裁工作要求和大赛工作守则,监督大赛的公正、公平、科学进行。
    2.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具体指导协调各项比赛,联络、协调各承办院校,协助承办方积极做好各项大赛的组织工作;负责本次大赛的选手报名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省级特色项目技能比赛有关项目的内容标准及技术文件、命题等有关工作。汇总各专业比赛通知和技术文件,并交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分别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省教育科学研究网站公布;统一印制大赛获奖证书,赛前发往各承办学校;监督各项目比赛过程;汇总各比赛成绩后交大赛组委会;大赛其他未尽事宜。
    3.各承办单位:成立专业大赛执委会,具体负责比赛各项工作;会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成立命题组和评委会,共同拟定技术文件和赛题,交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定;提供有关场地和设备,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收集经评委签名认定的选手比赛成绩单和相关材料;大赛的其他保障工作。
    六、组队和参赛报名
    由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在组织选拔的基础上按所分配名额组成代表队参赛(具体参赛名额见附件)。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
    参赛选手应是2013年9月30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省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不含成人教育在校生、技师班学生。
    各专业大赛的报名截止时间为正式比赛前10天左右,报名等具体事项详见相关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大赛通知。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本次大赛,加强部门合作,及时做好选手选拔和组队参赛等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以此为契机,以赛促教,进一步提高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深入推进我省中职课程改革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附件: 2013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色项目技能大赛工作安排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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