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教研〔2013〕8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进一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统筹协调全省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组 长:韩 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方天禄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叶向群 省教育厅督导处处长 缪水娟 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 成 员:李建章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方展画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张江琳 省教育评估院书记、副院长 李 斌 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 柯孔标 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书记、副主任 张 丰 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主任 马里松 杭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力鸣 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剑波 温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温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王幸平 嘉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金毅伟 湖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纪钢 绍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姜 锟 金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吕 汶 衢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时尚 舟山市教育局总督学 袁相千 台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台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范寿仁 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 1.统筹、协调、指导全省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2.制定全省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3.检查、督导、指导各地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4.研究、解决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监测中心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监测中心设在省教育厅教研室。 主 任:缪水娟 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 副主任:柯孔标 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书记、副主任 张 丰 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主任(兼中心办公室主任) 监测中心工作职责是: 1.研究制订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包括学生学习状况、综合素质和成长环境等领域的指标体系。 2.研究开发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工具,包括中小学学科以及相关领域的监测工具。 3.具体实施全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并向省教育厅报送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反馈报告。 4.开展全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的调研,为各地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5.负责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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