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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3-05989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3〕302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07-2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中小学校长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3〕302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长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暑期举办全省中小学校长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长150名,由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予以推荐。培训对象以农村寄宿制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民办学校及其他薄弱学校校长为优先遴选对象(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8月14日,培训时间为2天半。8月12日上午报到。
  报到地点:浙江外国语学院内芳草苑宾馆(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总台电话:0571―88218188)。
  三、培训内容
   围绕当前校园安全形势及工作重点、薄弱环节,主要开展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应对处置、学校安全法律问题与防范、校园消防、治安防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并组织开展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考察交流。
  四、培训形式
  采取专家学者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热点难点问题研讨、经验交流、实地考察等形式。
  五、有关要求
  1.各地要根据名额分配尽快选定参训人员,并督促落实参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要按时报到,不得迟到或借故不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安排半天时间组织校长座谈交流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工作的体会、经验及思考,请各地通知参训人员做好准备,并在报到时提交一篇交流材料(自选角度,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一式2份)。
  3.本次培训折合10个学时,计入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因故未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的,扣减相应学时。
  4.培训费、食宿费、差旅费等由参训人员回原单位报销。
  5.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表式见附件2),由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汇总后于8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管理处。联系人:陈红、曹建国,联系电话:0571―88008729、88008835,邮箱:jyt88008835@163.com

附件:1.2013年全省中小学校长安全管理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全省中小学校长安全管理培训班学员信息登记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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