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3〕233号 各高等学校: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各类评审、咨询、认证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我厅拟建立和完善省高校教师(含图书资料、实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等系列,下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高校推荐的评审专家要求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学术造诣,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本次推荐的专家应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于2010年底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于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二、推荐名额 推荐为高评委专家,本科院校限报4人(其中校级领导不超过2人),高职高专院校限报2人(其中校级领导不超过1人)。推荐为学科评议组专家,按一级学科推荐,每个一级学科一般不超过8名。 三、专家管理 浙江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的遴选程序、评审原则及管理办法等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专〔2002〕148号)、《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评审办法(暂行)》(浙教高科〔2008〕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材料要求 今年高评委专家和学科评议组专家进行网上推荐,具体请登录“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xzc.zjedu.gov.cn/。用户名和密码即为本单位职称上报管理的用户名和密码。操作手册可到师资研究群共享中下载。 请各校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科处吴斌、雷炜,联系电话:0571―88008972、88008820,邮箱: zjwubin@sina.cn。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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