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3年“中小学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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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十二五”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42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75号)文件精神,经公布选拔条件、个人自主申报、基层择优推荐、市级差额选拔与评审公示、省级总体审核与综合平衡等程序,已确定2013年“中小学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339名,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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