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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3年“中小学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十二五”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42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75号)文件精神,经公布选拔条件、个人自主申报、基层择优推荐、市级差额选拔与评审公示、省级总体审核与综合平衡等程序,已确定2013年“中小学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339名,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调查期间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4日。
    联系人:周晓英  余俊帅
    联系方式:0571-88008925  0571-88008983


附件:2013年“中小学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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