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工委〔2013〕10号 各有关高校党委: 为进一步落实高校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各本科院校(不含部属院校)党委书记。 二、述职内容 1.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主要是高校党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二级学院(系)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指导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带头参加党内重大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等情况。 2.本年度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决定和要求,完成本年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动学校中心工作情况,以及抓好党的基层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上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整改措施等情况。 3.对学校党建工作的分析和思考。主要是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分析本校基层党建工作现状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 4.下一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具体举措。主要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明确下一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 三、述职方式 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每年度进行一次,采用书面述职与会议述职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年度述职报告要求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简明扼要(字数在3000字以内),于次年2月底前报我委组织处。在书面述职的基础上,我委将召开专题述职会议,每年选取10所左右高校党委书记进行现场述职。述职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是高校系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党委要重视这项工作,切实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 2.认真履职。各高校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重点抓好工作部署、责任分解、督促指导等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用,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3.抓好结合。要把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与服务、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与我委已试行的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等相结合,以评促建,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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