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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3-04362 文件编号: 浙教外〔2013〕45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05-07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外〔2013〕45号

各本科院校:
    从2013年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厅合作设立浙江省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合作资助浙江省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的函》(留金发〔2013〕3008号)和我省实际,特制定《浙江省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2013年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外事处联系。联系人:何杏华,联系电话:0571―88008733。

《浙江省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1.浙江省优秀本科生出国学习交流项目工作流程
2.2013年浙江省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项目工作安排

                          
浙江省教育厅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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