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3〕19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是省教育厅今年的重点工作,该项调查研究为我厅今年重点调研课题。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厅机关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浙教办法〔2013〕4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省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调研 实施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调研工作,是促进全省各地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指示精神,加快相关人才培养培训的有效举措。各地教育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本地区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我厅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全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促进区域内家政服务业的发展。 二、把握内容,明确要求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13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12〕164号)的要求,本次调研的重点是围绕家务助理、护工、月嫂、养老护理员、家政管理员、搬家搬物、维修维护等7个工种,调查研究当前全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的现状,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可行性对策。调研范围涉及全省有关高校、职业院校、社区学院(校)、乡镇成校及相关家政服务行业企业单位等。为做好本次调研工作,我厅会同浙江树人学院等单位共同组建了专项课题调研组,并设计了有关调查表和调查问卷。请各地根据我厅要求及时确定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的学校,并按照“1所学校至少对应1家企业和10名消费者”的原则,认真组织相关学校、企业和消费者填写调查表和问卷并按时上报。 三、加强联系沟通,争取支持 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力大的社会民生工程,涉及发展改革、人力社保、农业农村、商务贸易、民政、财政、妇联、工会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各地要注重与这些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联系和沟通,主动上门,了解需求,争取支持。要积极引导辖区内的学校,主动加强与医院、社区、家政服务机构、敬老院、康复中心、物业公司等用人单位的合作,充分依托利用部门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加快家政人才培养培训步伐。 本次调研时间紧、涉及范围宽、对象多,为切实做好有关工作,各地应尽快落实有关人员,具体负责本地的调研工作。要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并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可靠。要成立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专家督查组,指导和督查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家政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区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中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填写相关调查表和调查问卷(见附件1―3),并撰写本地区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调研报告(提纲见附件4),于2013年10月30日前报我厅职成教处。各地在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中有好的做法和建议,请一并上报。联系人:汪群龙、蒋联海,联系电话:0571―88296329、88008860,邮箱:zjsruwql@126.com、jianglh2005@126.com。 附件:1.浙江省家政服务人才相关情况统计表 2.浙江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情况统计表 3.浙江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现状与对策研究调查问卷(企业卷) 4.浙江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现状与对策研究调查问卷(消费者卷) 5.本地区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调研报告参考提纲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