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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3-04852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3〕19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05-14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执行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3〕19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2013年全国统一设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同时调整体测数据全国上报时间。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教体〔2013〕44号),认真贯彻实施。
    从2013年9月1日开始,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统一执行全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见《通知》附件),各地各校不得擅自修改或增删测试项目内容和标准。对2013年全国测试项目内容、数据上报等变化、调整的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时传达、认真掌握、具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购置、更新符合国家新测试项目表所需要的仪器和设备,组织培训测试人员,落实测试教师的工作量,调整本地、本校的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做好迎接教育部全国抽测和省级抽查的准备。要在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按时、规范、全面完成2013年项目测试、数据上报、结果公示、逐级审核、抽测抽检等各项工作,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本地区学校数据上报率达到100%。
    各市要按上报我厅的学校数和统计口径规范各校上报工作,教学点都应归口中心校统一上报。新增设的一分钟跳绳(测试一分钟内跳绳次数,中断可以累计计算总数)和引体向上(正握,向上引体至下巴超过杠面算完成一次,引体时躯干不得有振动等任何附加动作)项目,要按规范完成。
    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育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加强安全指导和监督,对近期有过感冒或身体不适的学生应延后测试。制定详细的学生体测安全保证制度和应急处理办法,确保学生安全。
    根据教育部要求,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地区2013年测试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部署推进、测试人员培训、条件保障及数据核查与分析、安全防范措施、工作建议等,于2013年7月20日前报我厅体卫艺处。联系人:潘显哲,电话:0571―88008881。经汇总、分析后,我省将于7月底前将有关方案、意见建议上报教育部。

附件: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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