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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3-05760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3〕134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04-08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深入开展节约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3〕13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深入开展节约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高度重视节约教育工作,迅速行动起来,认真部署开展节约教育。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本地中小学、幼儿园的实际出发,制定本市、县(市、区)开展节约教育的实施意见。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园)实际,从节粮节水教育、防止餐桌浪费、文明用餐、节俭行为养成教育等方面详细制订切实可行的节约教育具体方案,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立足长远,建立机制。各地各校要将节约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学校日常管理、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育督导检查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节约教育常态化、多样化、机制化,形成节约教育的长效机制。

附件: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深入开展节约教育的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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