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3〕13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解掌握义务教育经费和高中段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教育厅中小学教育经费五年一轮审计制度,定于4月中旬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经费和高中段学生资助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调查对象与范围 省教育厅组织对20个市、县(市、区)(名单见附件)2012年义务教育经费和高中段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对象为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人民教育基金会、教师进修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有关单位。审计组在调查掌握有关市、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总体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抽查城乡若干所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人民教育基金会、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或有关单位。 二、审计调查内容 (一)义务教育社会捐助资金管理情况。 (二)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情况。 (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四)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其他财务管理情况。 (六)高中段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三、审计调查组织与安排 本次审计调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于4月中旬对20个市、县(市、区)同步开展审计调查,现场实施时间计划为8个工作日。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分别负责联系若干审计小组,并在审计实施期间到各审计点协调、指导工作。 审计小组成员从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内审人员中抽调80人,组成20个审计组,审计组组长由省教育厅指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义务教育经费和高中段学生资助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是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审计调查任务。 列入省教育厅本次审计调查范围的地区,要及时做好有关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必要的审计工作条件等相关准备工作,并落实人员配合协调,保证审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在审计组进点时提交一份2012年义务教育经费和高中段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经费管理使用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书面材料要做到实事求是,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回避矛盾。 (二)审计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接受审计调查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下发审计整改通知,并抄送当地纪委、监察局。有关市、县(市、 区)教育局要积极主动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研究对策,改善管理,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和高中段学生资助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各地要充分认识定期轮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步开展对有关所辖中小学等下属单位的轮审工作。已建立轮审制度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常抓不懈,不断深化,形成常态化审计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轮审制度的个别县(市、区)教育局,要求在2013年上半年建立相关制度,并开始对若干个下属单位进行审计,努力实现三年内审计全覆盖。今年,省教育厅继续将各地建立并实施内部审计轮审制度情况列入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以考核助推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 附件:2013年接受审计调查的市、县(市、区)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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