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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3-03058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3〕16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04-1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3〕16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启动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的通知》(教技函〔2012〕7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中确需保留和恢复的教学点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并以县域为单位,发挥中心校作用,组织教学点应用资源开展教学,利用信息技术帮助教学点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建设内容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印发“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教技司〔2012〕348号),结合我省已普及班级多媒体和宽带网络接入的实际情况,为全省教学点建设80英寸电子白板型或55英寸平板电视型多媒体设备(含摄像头),组织教学点教师开展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利用网络共享浙江教育资源网和国家数字教育资源中心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三、补助对象和经费安排
    根据教育部数据和2012年度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情况,项目补助对象为全省421个教学点(不含宁波,详见附件2)。项目投入专项经费6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经费257万元,其余部分从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列支。
    四、项目实施
    项目设备采购由省教育技术中心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投标,设备完成安装后,由教学点或所属上级中心学校进行验收,省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结算。
    五、其他
    1.各地要同步组织教学点教师开展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确保各教学点有效利用设备和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并加强指导和检查,做好设备维护和管理。
    2.请各地组织做好教学点设备选型工作,由设区市汇总后(表格见附件3),于4月26日前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胡小杰,联系电话:0571―87880809,E-mail:zj87880810@gmail.com

附件:1.设备配置表和学校环境建设要求
2.全省教学点名单
3.“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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