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职成〔2013〕40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扎实推进我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现就做好今后及2013年的有关比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 根据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围绕我省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情况,特别是课改实施后的课堂教学情况,按照大赛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群布局相吻合,与“教师课堂教什么,学生课堂学什么,学生竞赛比什么”相结合的原则,决定从2013年开始,我省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继续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开展省级国赛选拔赛,并根据我省情况开展省级特色项目技能大赛。 1.省级国赛选拔赛。按照教育部每年确定的有关比赛项目进行,具体详见附件1。2013年的项目具体包括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等13个大项,二级维护和车轮定位等46个小项,2013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2.省级特色项目技能大赛。从2013年开始,探索开展体现我省职业教育特色的学生技能大赛。为积极稳步推进此项工作,2013年确定CAXA制造工程师、物流配运作业、动漫手绘与场景绘制、植物修剪、电子电路安装与测试、工程算量等6个课改项目进行我省首次省级特色项目技能大赛,今后再逐步扩大到课改的专业及省级骨干专业、新兴专业和特色专业有关的、与国赛不同的特色项目,具体项目另行通知。 二、大赛实施时间安排 全省中职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含省级国赛选拔赛、省级特色项目技能大赛)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每年上半年进行。 为确保学生技能大赛顺利进行,今年省级国赛选拔赛安排在4―5月举行,省级特色项目技能大赛安排在11―12月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大赛项目设计与组织原则 1.公平原则。公平、公正组织、筹备赛项各个环节。通过公布技术文件、合理设计竞赛规则、程序、标准,公开执行过程,严格命题、裁判回避等制度措施,保证比赛公平。 2.开放原则。开放设计赛项。比赛内容源于相关职业岗位具体要求,既能体现岗位通用技术和选手能力,又能考察选手团队合作精神、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统筹设计、一体化安排比赛、展示和体验环节的内容和场地;在保证公平和不干扰选手比赛的前提下尽量开放赛场。 3.教产合作原则。教育与产业深度合作,校企专家共同组成赛项专家组,按照企业岗位要求和职业标准设计赛项、研制赛题,组织裁判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 四、大赛标准 1.省级国赛选拔赛基本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比赛规程,省级特色项目技能大赛规程由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制定,在赛前两个月公布。 2.汽车修理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制图员、焊工、制冷设备维修工、中式面点师等7个职业工种的比赛命题以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工(部分高级工)标准为主要依据,并增加理论考试。 3.各专业大赛的技术文件将陆续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省教育科学研究网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公布,不再另行下发,请各地、各有关学校及时关注。 五、大赛奖励 1.省级国赛选拔赛项目(职业工种)的优胜者将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汽车修理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制图员、焊工制冷设备维修工、中式面点师等7个职业工种的参赛选手,应知应会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前五名选手核发高级工证书,其余选手核发中级工证书。 3.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比赛项目(职业工种)的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和30%。 六、大赛组织构架与职能分工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成立大赛组委会,按照工作要求协调监督大赛的各项筹备和比赛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比赛的具体指导协调工作,有关职业院校具体承办相关专业类别及项目的比赛。具体分工如下: 1.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总策划、总协调,确定比赛项目,下发大赛通知、公布大赛结果,制定大赛裁判与仲裁工作要求和大赛工作守则,监督大赛的公正、公平、科学进行,联系教育部、人力社保部等国家部委,组织选手参加全国技能大赛。 2.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具体指导协调各项比赛,联络、协调各承办院校,协助承办方积极做好各项大赛的组织工作;负责本次大赛的选手报名工作;配合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负责组织制定省级特色项目技能比赛有关项目的内容标准及技术文件、命题等有关工作。汇总各专业比赛通知和技术文件,并交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分别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省教育科学研究网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公布;统一印制大赛获奖证书,赛前发往各承办学校;监督各项目比赛过程;汇总各比赛成绩后交大赛组委会,负责办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赛后组织选手参加集训,指导承办单位开展好集训工作;大赛其他未尽事宜。 3.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做好汽车修理工等七个项目大赛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命题,并负责审定;负责裁判的选派并做好现场执裁,监督各项目比赛过程;制作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大赛有关技术指导工作。 4.各承办单位:成立专业大赛执委会,具体负责比赛各项工作;会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成立命题组和评委会,共同拟定技术文件和赛题,交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定;根据技术文件要求组织各项应知应会考试,提供有关场地和设备,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收集经评委签名认定的选手比赛成绩单和相关材料;赛后承担优秀选手集训工作;大赛的其他保障工作。 七、组队和参赛报名 手工制茶大赛、石油化工技能大赛和医药卫生技能大赛,以学校为单位定向选拔选手组成代表队参赛,各设区市及义乌市也可推荐指定学校以外的优秀选手1―2名参加上述比赛。其他专业大赛由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在组织选拔的基础上按所分配名额组成代表队参赛(具体参赛名额见附件)。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 参赛选手应是2012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省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不含成人教育在校生、五年一贯制学生、技师班学生。 各专业大赛的报名截止时间为正式比赛前10天左右,报名等具体事项详见相关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大赛通知。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本次大赛,加强部门合作,及时做好选手选拔和组队参赛等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以此为契机,以赛带训,进一步提高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全省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是我省职业教育领域的顶级赛事,全省大赛获奖选手是全省相同领域职教学生群体中的佼佼者和学习榜样,代表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成果。要通过在全省有影响的媒体上发布大赛成绩、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挖掘报道获奖选手的成长、成才、成功经历、发掘宣传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案例等形式,扩大对大赛及获奖选手的宣传,展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职业教育优秀学生(毕业生)的优良素质与形象,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用人单位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了解、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 附件:1.全国历年已有中职赛项2013―2015年比赛安排 2.2013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国赛)工作安排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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