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13-0152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13-02-2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12年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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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教督〔2011〕107号)要求,经各地申报、推荐,省教育厅组织现场评估、审核,并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拟认定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等98所学校为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拟核准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等27所学校为省二级中等职业学校、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等17所学校为省三级中等职业学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26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厅反映公示学校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我们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四、联系方式:浙江省教育厅督导处,电话:0571―88008891,传真:0571―88008890,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1.拟认定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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