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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3-0152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02-20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2年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13-02-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教督〔2011107号)要求,经各地申报、推荐,省教育厅组织现场评估、审核,并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拟认定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等98所学校为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拟核准杭州市交通职业高级中学等27所学校为省二级中等职业学校、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等17所学校为省三级中等职业学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3220日至26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厅反映公示学校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我们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四、联系方式:浙江省教育厅督导处,电话:057188008891,传真:057188008890,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1.拟认定省一级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2.拟核准省二级、三级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

                              20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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