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3〕52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天,全省不少地区出现降雪。为有效防范雨雪冰冻天气下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尽早对教育教学计划、师生出行等作出合理安排。 二、及时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校园内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冰雪对校舍安全造成危害。重点对山区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教工宿舍、实验楼、体育馆、锅炉房、厕所、围墙等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加强校园巡查,密切关注学校道路和楼道上是否存在积水结冰等现象,防止寒冬结冰,造成师生意外伤害。 三、切实保障校车运行安全。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运行职责,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监管,及时完善校车突发事故预案。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车辆行驶前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检修制度,杜绝车辆“带病”上路,注意冬季行车安全。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需停止校车运行的,要及时告知家长妥善做好学生上下学出行安排。 四、加强师生后勤保障服务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校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学生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及时储备必要的过冬物资,加强各类在冬季高负荷运行设备的检修,确保安全运行。寄宿制学校要尽可能24小时供应热水,并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学生使用电炉烤火等明火取暖,严禁违规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 五、加强值守应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健全校园值班制度,降雪持续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并保证1名学校领导在岗带班。同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信息。如降雪致冰雪灾害情况严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当地政府同意,决定停课、调课或组织师生转移,同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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