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教师队伍
索引号: 002482082/2013-02365 文件编号: 浙教基金〔2013〕2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12-13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 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关于表彰2013年省中小学教坛新秀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各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特级教师协会(联络处):
    为加快培养和选拔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过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和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的最后评议认定,决定授予李鸣等200名同志“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努力在教学工作中再创佳绩。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要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积极投身于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附件: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获奖人员名单

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  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
2013年9月4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