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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3-05967 文件编号: 浙教电传〔2013〕9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3-01-06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3〕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期我省萧山、上虞、龙湾等地相继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为防患于未然,现就做好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高配房、校内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用火用电用气情况的安全检查,严禁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特别是学生公寓及农村寄宿制学校要注意取暖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等烤火取暖。要巩固电线线路老化问题专项检查整改活动成果,对校园内电路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对发现的老化线路进行更新维修,对裸露的线头、开关进行全面检修。要及时清理食堂排烟口等易接触明火区域的油烟,防止学校食堂发生火灾事故。
    二、严格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设施
    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对配备不足、超过使用期限及破损严重的要立即增加或进行更新。要特别关注消防管网的完好使用情况,一旦发现存在消防管网破裂等导致不能出水或水压不够等情况的,要作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间做好临时应对处置预案。要密切关注严寒天气对消防管网使用的影响,定期进行水压测试及其他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三、确保消防通道与疏散通道畅通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等有无被封闭、挤占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改。要切实防止因方便管理而对一些出入口采取封闭性的管理措施,尤其是禁止在夜间对学生宿舍使用从内部难以打开的金属门,或采取在外面对出入口进行上锁等措施,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
    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放学前1分钟安全教育”、“放假前一次主题班会”和讲座、板报、宣传栏等各种渠道,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必须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同时,学校要针对冬季学生正常生活需求,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好宿舍及过道门窗,做好公寓保暖工作。保证热水有效供应,有条件的学校要尽可能做到24小时热水供应,条件不具备的,也要根据期末复习迎考和毕业班学生考研、实习的需求,适当延长热水供应时间。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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