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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2-03576 文件编号: 浙教人〔2012〕106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2-08-06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人〔2012〕10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评估工作,根据省编委办《关于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函》(浙编办函〔2012〕69号),决定把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更名为省教育评估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
    省教育评估院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委托的教育评估项目;接受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相关单位委托组织实施相关教育评估项目;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理论研究和国内外交流活动,参与教育评估政策的调研制定;指导基层教育评估业务工作;组织实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完成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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