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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2-03574 文件编号: 浙教办计〔2012〕12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2-07-1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计〔2012〕123号

各高等学校、有关后勤服务企业(实体):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提高后勤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的育人作用,经研究,我厅制订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标准要求,指导后勤服务企业(实体),制定统一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造完善公寓设施。要在住宿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学生公寓维修基金,完善经常性维修制度,确保学生公寓安全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012年秋季开学后,我厅将委托高校后勤协会对学生公寓逐幢进行检查验收,有关验收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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