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电传〔2012〕21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6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1/2012学年我省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高校办学基本条件监测的基础性工作。各高校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建制成人高校每年都须按要求单独上报实验室统计数据。 二、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采取网上报送的方式。各高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 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网址:http://www.stats.edu.cn/)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使用该网站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技术咨询电话:010―64439008转11。 三、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请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四、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为方便省厅审核和避免网络拥堵,请各校尽量在10月份前上报数据。今年数据只需在网上报送,无须上报书面材料。请各校认真组织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数据准确性。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于8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aotiehu@163.com邮箱,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鲍铁虎,电话:0571―88008979。同时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内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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