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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2-02270 文件编号: 浙教工委办〔2010〕17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2-06-19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电传〔2012〕204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广大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不断促进广大教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不断激励广大教师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贡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评选工作,并在今年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2年评选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150名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的评选范围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德育工作者和德育课教师。德育工作者是指从事学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政教主任、团委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德育课教师是指承担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三、评选条件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德育工作者和德育课教师分别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育人成绩突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坚持素质教育理念,爱岗敬业,勤于钻研,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二)德育工作者必须热爱德育工作,具有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工作富有成效,在育人方面有十分典型的事迹。
    (三)德育课教师必须高质量地完成德育课的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注重结合课程教学渗透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荐评选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是稳步实现《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目标的要求,也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推进师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向全体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在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下,择优评选,将优秀的同志选拔出来。
    (二)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学校校长(书记)推荐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要考虑农村、职教、幼教、特教学校人选的比例,其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这类学校教师占当地教师总数的比例。幼儿园教师,推荐名额在10名以上的市至少推荐1名。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外,凡推荐人选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中心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三)坚持师德为先,重点考核教师日常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要考核教师是否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是否积极投身于新课程改革,是否努力追求“轻负高质”。推荐的普通高中教师应有参与开发开设选修课程方面的能力和实绩,推荐的职业高中教师应有参与社会培训的能力和实绩。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确保评选质量。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前必须在单位醒目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增加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平公正,真正发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导向作用。
    (五)大力宣传先进师德典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做好评选推荐人选的同时,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德育工作经验,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师德典型,并以此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创新途径方法,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德育工作的有效性。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务必于2012年7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厅人事处。联系人:沈树声,联系电话:0571―88008940。报送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表》一式1份及电子稿;
    (二)《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人员一览表》一式1份及电子稿。
    提供电子稿可附移动数据存储工具(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778385125@qq.com)。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表
3.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人员一览表

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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