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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82/2012-02266 文件编号: 浙教办高科〔2012〕100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2-06-12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教办高科〔2012〕100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2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3号)及《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4号)精神,我省将组织开展“创新团队”、“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高校按照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及今年的申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每校限报1个,经省评审择优推荐3个参加教育部的评审。
    二、请有关高校按照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及今年的申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每校限报1人,经省评审择优推荐8人参加教育部的评审。
    三、各高校在推荐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时,要注重与部门、地方、学校等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统筹衔接,在各自优势领域重点培养领军人才。
    四、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申报材料及《教育部创新团队基本情况一览表》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及纸质材料(11份)    请于6月30日前上报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逾期不予受理。有关通知文件和申报表格请到教育部科技司www.dost.moe.edu.cn及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zjedu.gov.cn下载。联系人:吴斌、雷炜,联系电话:0571―88008972、88008820,邮箱:zjwubin@sina.cn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是我省“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重点、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打造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

附件:1.教育部创新团队基本情况一览表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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