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体〔2012〕23号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我省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推动我省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省委宣传部“永远跟党走”――2012年浙江省红色经典歌曲合唱大赛活动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浙江省高校合唱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合唱节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面向全体高校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主题和内容 本届合唱节的主题是“永远跟党走”。 合唱节活动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反映当代高校师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翁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各高校在活动中要坚持以育人为宗旨,动员和组织广师生积极参与到本届合唱活动中来,让更多的学生成为活动的受益者,使学生参加合唱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符合本校实际和特点的活动方案,组织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合唱活动。有条件的市和高教园区也应组织辖区内高校师生的合唱比赛,做到“校校有活动,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努力提高本届合唱节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各校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要落实本届合唱节活动的专项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确保合唱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为组织好本届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制定了《2012年浙江省高校合唱节活动方案》(见附件),现一并予以印发。 附件:2012年浙江省高校合唱节活动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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